
公告日期:2023-05-26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430675 证券简称:天跃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现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光大证券”)经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遵循了自愿、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证券”)具备担任持续督导机构的相关资质,能够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该事项
公告编号:2023-021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考虑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现主办券商光大证券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聘请招商证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关于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董事会全权办理更换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我们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元旭、凌鸿、彭贵刚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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