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430675 证券简称:天跃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李南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南娟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4-025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李南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杨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聘任杨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此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杨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元旭、彭贵刚、陆起涌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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