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
第七章 监事会 ...... 37
第一节 监事 ...... 37
第二节 监事会 ...... 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1
第一节 通知 ...... 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3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7
第十三章 附则 ...... 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恒立裁剪设备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gli CNC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逸仙路 265号
邮政编码:3132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3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际惯例和规范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促进公司进一步
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剪切、成形及周边自动化设备、自动控制软件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产品安装调试工程及售后服务;产品相关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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