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430687 证券简称:华瑞核安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华瑞核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涉及仲裁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 5 月 13 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受理北京华瑞核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与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以下简称
“被申请人”)的仲裁案。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收到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
(2021)济仲裁字第 0947 号仲裁决定书。仲裁决定如下:
(一)被申请人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北京华瑞核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 4,499,600 元。
(二)本案仲裁费用 33,828 元(申请人已预交),由申请人北京华瑞核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目前公司已按期收到被申请人返还的 4,499,600 元履约保证金。
由于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疏忽导致未能及时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目前公司
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补发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华瑞核安:涉及仲裁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对上述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达歉意。公司在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
北京华瑞核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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