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9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430703 证券简称:高山水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曙曦收到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曙曦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股份有限公司
王曙曦 董监高 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7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
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董事长王曙曦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王曙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未涉及财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正积极推进《2022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审计工作,预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完成披露工作。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曙曦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5 号)
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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