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9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430703 证券简称:高山水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名海社区粤琴一路 28 号瑞铧苑 1
栋 8F。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曙曦
6.会议列席人员:公 司 高 管 及 监 事 会 成 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市高山水生态 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张秋子因故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8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因当天
公司董事长王曙曦女士因紧急事宜未能参会主持会议,也未授权他人出席会议代其履行职责,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重新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公
司拟定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上午 10 点,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关于公司拟变更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商讨股东北京建工集团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起仲裁后对公司未来生存发展的影响及相应措施的议案》《关于授权总经理实施“以房抵债”处置方案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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