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430703 证券简称:高山水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维沃移动通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ivo”)签订了《维沃大厦-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24,166,229.72 元(大写:贰仟肆佰壹拾陆万陆仟贰佰贰拾玖元柒角贰分)。
作为全球领先的科技企业,vivo 积极应对 AI、互联网变革带来的市场竞争机遇,布局全球基建投资和研发团队建设。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深港前海合作区,囊括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海绵城市等多个领域,旨在提升产业园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的同时,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深圳市宝安区重点产业项目,将助力宝安携手前海共建国际一流城市新中心。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签订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相对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1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维沃移动通信(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H0KF1N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应说明的情况
合同相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在经济下行,地产暴雷、政府债务违约的环境下,公司及时调整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拥有优质现金流的客户,上述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大力拓展产业园园林业务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夯实公司产业园园林业务板块的订单储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均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来公司也将持续加强拓展拥有优质现金流的客户,逐步减少地产及市政项目的投入。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合同内容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维沃大厦-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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