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430715 证券简称:春泉节能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杨东,时任董事长
赵靖,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23
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和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
六十八条和六十九条的规定,拟决定:给予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杨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赵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股转系统(2021)420 号)》
公告编号:2021-023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