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力浦:关于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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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5-24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430716 证券简称:爱力浦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址: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公司原聘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现因合作关系调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盈科(台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变更为邵海峰律师、吴晓晨律师。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因此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公司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情况
名称:北京盈科(台州)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邵海峰律师、吴晓晨律师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金融大厦 2 幢 22 楼
四、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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