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30
证券代码:430722 证券简称:鸿图建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桂平路 291 号 202 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玉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保护股东利益,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准备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相关文件;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本次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提交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5)负责对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做出相关安排。
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股
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三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公司董事会
提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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