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430724 证券简称:芳笛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章北霖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省直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4-035
人民币,期限为两年,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省直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两年,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拟由公司股东章北霖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股东章北平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章北霖及其配偶、章北平为该议案的关联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第(五)项“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此次贷款行为为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无偿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属于单方面获益交易,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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