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430726 证券简称:津宇嘉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竞价回购
股份方案》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维护股东利益的目的,并综合考虑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研究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后,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3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财务状况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3.17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的分析如下:
1.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目前为竞价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仅有一天存在成交记录,成交12,200股,均价3.17元,公司股票交易不活跃。
2. 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6475元,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上述公开披露的每股净资产。
3. 过往股票发行价格
公司自挂牌以来,实施过五次股票发行,情况如下:
第一次发行时间为2014年9月,价格为4元/股,发行数量为65万股。
第二次发行时间为2014年11月,价格为4元/股,发行数量为604万股。
第三次发行时间为2015年8月,价格为7元/股,发行数量为857万股。
第四次发行时间为2016年3月,价格为4元/股,发行数量为76万股。
第五次发行时间为2019年11月,价格为1.88元/股,发行数量为3万股。
考虑到本次回购距最近一次股票发行也已时隔近四年,期间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自身经营情况、证券市场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前期股票发行价格参考意义较小,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上述发行价格已不能作为本次回购价格的有效参考价格,过往股票发行价格参考意义有限。
4. 最近一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最近一次股份回购方案确定回购价格不超过1.20元/股,期限自2022年12月7日开始,至2023年6月6日结束,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174,288股,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94.08%,实际最高成交价为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72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价格是综合考虑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挂牌以来股票发行情况、最近一次回购结果、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后拟定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高价回购股份的情况,不存在通
过低价排除其他股东参与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价格的确定符合《实施细则》的规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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