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5
公告编号:2023-070
证券代码:430726 证券简称:津宇嘉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15 万元,回购股
份的每股价格不超过 1.3 元,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75 万股且不超过 550
万股,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报纸《北
京日报》上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每个工作日
公告编号:2023-070
9:00-11:30、 14:00-16:30
2.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29号院 E3 号楼 4 层。
公司联系人:梁艳
联系电话:010-67856610
3.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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