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8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430726 证券简称:津宇嘉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顾勇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匡东文因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9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担保方式:
由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向该银行提供保证。
综合授信种类和担保方式具体内容以和银行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公司采用以下措施向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1) 以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兴贸三街 19 号院 8 号楼 2 层 202”
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做抵押;
(2)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匡东文先生为本业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
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具体以和北京
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币种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与银行另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授权董事长匡东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保证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有关文件),并办理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匡东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未进行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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