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关于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2160005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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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关于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2160005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灿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4)第 0216000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说明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二、(二)所述,灿亮公司截止 2023 年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14,005,777.67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灿亮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依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灿亮公司在(1)关键财务比率不佳(如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3,725,392.27元);(2)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下跌(如灿亮公司累计亏损 14,005,777.67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等方面有迹象表明可能导致对灿亮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灿亮公司管理层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评价了持续经营能力,并认为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已在附注二、(二)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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