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8
公告编号: 2024-027
证券代码:430756 证券简称:柒号传媒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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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长期挂账且无望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处理,截至2024年4月30日核销的长期挂账应收账款余额4,135,408.40元,坏账准备4,135,408.40元,其他应收款余额4,653,147.33元,坏账准备4,653,147.33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账龄较长,已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的损益
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应收款项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
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的
关联方。
公司于 2024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
销应收款项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表决情况: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 2024-027
董事会认为: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事项,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事项。
《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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