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一节 董事...... 25
第二节 董事会...... 2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3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3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9
第一节 通知...... 39
第二节 公告和信息披露...... 40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0
第一节 概述...... 41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4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
第二节 公司解散与清算...... 44
第十二章 章程的修改...... 45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 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科电瑞通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南一街12号院2号楼21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独立的公司法人,依法以其全部公司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股票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司应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本,用业务为根,效创新为法,服务共赢,追求卓越。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租赁音响设备、服装; 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影视策划;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电影摄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文艺表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记名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凭证。公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四)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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