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430758 证券简称:四联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监 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 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 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 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 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在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与投资者沟通, 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5、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东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第六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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