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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09 15:41:17 股吧网页版
ST凯路仕:关于公司收到口头警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9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430759 证券简称:ST 凯路仕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口头警告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告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邓永豪:时任公司董事长

聂婉华: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凯路仕”或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向实际控制人邓永豪控制的公司广州市恒开投资管理

公告编号:2021-025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开投资”)借出款项 5,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0.003%,构成资金占用,占用资金巳于 2017 年 6 月归还完毕,公
司未及时进行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罚依据:恒开投资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1.4 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 七十三条的规定。ST 凯路仕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 十六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结果: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邓永豪、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聂婉华对资金审批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 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对 ST 凯路仕、邓永豪、聂婉华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如公司重整计划继续执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

公告编号:2021-025

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不断提 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 取口头警告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528 号)

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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