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430761 证券简称:ST 升禾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升禾”或“公司”)于 2024年 7 月 24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71 号),因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
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4 年 8 月 8 日复牌,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升禾”。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公告编号:2024-041
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0772-8251508-8202
邮箱:qinwenlian@zgshgs.com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创业园 B 区物业楼 A1 号 2 层
(二) 券商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邮箱:jiangxuquan@hnchasing.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2 层
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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