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8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430761 证券简称:摘牌升禾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子公司为公司申请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改善公司现金流的情况,公司向柳州市东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柒佰伍拾陆万元整
(756 万元),期限为一年,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5 日。柳州东城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此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升禾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禾资源再生”)以其不动产(土地)为公司此次融资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权人为柳州东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升禾资源再生设定的最高额抵押反担保金额为贰仟万元整(2,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升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禾投资”)、子公司广西升禾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广西邦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联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全知音、股东杨玲、全謏闻为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融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即公司发生单笔对外融资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10%;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对外融资金额也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4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以及升禾投资、升禾资源再生、邦联科技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此次融
公告编号:2024-045
资需由保证反担保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的股东作出决议。2024 年 8 月 6 日,升
禾投资、升禾资源再生、邦联科技的股东已就上述向摘牌升禾提供反担保作出决议,同意为公司申请借款提供反担保。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不动产抵押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业务的开展。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不动产抵押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西升禾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二)《广西升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三)《广西邦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四)《借款合同》;
(五)《委托担保合同》;
(六)《保证(反)担保合同》;
(七)《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八)《保证合同》。
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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