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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16:29:22 股吧网页版
白云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提请仲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46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受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331,846,502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本案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仲裁委”)
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广州仲裁委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
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航管公司”、
“申请人”)与北京沃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沃捷”、“被申请人”)广告合同纠纷,有关仲裁情况说明如下:

(一) 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二号航管公司

被申请人: 北京沃捷

(二) 仲裁事由

2023 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二号航管公司与北京沃捷签署了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 GTC 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
(以下简称《广告经营合同》),授予北京沃捷有偿使用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及 GTC 规划范围内广告资源经营权,北京沃捷向二号航
管公司支付广告经营权转让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披露
的《关于签署二号航站楼及 GTC 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

2023 年 9 月,因北京沃捷未按《广告经营合同》约定履行义
务,二号航管公司根据《广告经营合同》违约终止条款的约定,书面告知北京沃捷即日起解除《广告经营合同》,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解除二号航站楼及 GTC 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
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因就合同解除之后退还部分履约保证金问题存在争议,北京沃
捷向广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披露的

《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号航管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广州仲裁委提出本次仲裁申请。

(三) 仲裁请求及说明

1. 请求裁决确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欠付的广告经营权转让费用本金 12,836,120.21 元及逾期支付广告经营权转让费的滞纳
金(以 12,836,120.21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 2023 年
6 月 2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
2,528,715.68 元);

2. 请 求 裁 决 确 认 被 申 请 人 向 申 请 人 赔 偿 空 置 期 损 失
193,361,666 元(按照第一经营年度日均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基准价,
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计算至 2024 年 3 月 5 日);

3. 请求裁决确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租金差额损失117,120,000 元(按照第一经营年度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基准价 3.98 亿元与申请人签署的新广告经营合同约定的第一经营年度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基准价 2.8088 亿元之间的差额计算);

4. 请求裁决确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纠纷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 6,000,000 元(包括律师费、保全费等);

5. 上述损失总金额暂合计为 331,846,502 元。被申请人在履
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范围内向申请人赔偿损失274,369,289 元。

6.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本案对公司利润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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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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