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焚烧”);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本次为新增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北京首创投资 2024 年度为其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 2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
为 10 亿元,对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授
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首创投资全资子公司石河子焚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借款合计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或置换为建设该项目所形成的负债性资金或股东借款等,借款期限 20年。北京首创投资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石河子焚烧提供收费权质押。近日,北京首创投资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04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孟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十五路北工业园区 37-(2、3、5、7-13、15-1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石河子焚烧为北京首创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石河子焚烧经审计的总资产 34,236.30 万元,总
负债 20,493.42 万元,净资产 13,742.88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5.60 万元,
净利润-1,216.4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86%。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石河子焚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43,820.90 万元,总
负债 11,246.63 万元,净资产 32,574.27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6.06
万元,净利润-23.62 万元,资产负债率 28.82%。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保证人(乙方):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北京首创投资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建成投产、稳定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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