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 料
2024 年 11 月
目 录
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
2、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钢管公司的议案 ...... 4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厚每股收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议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首次《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4-038)。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厚每股收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
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回购方案未实施完毕,故回购股份注销股数和回购注销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确定。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关人士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钢管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缩短管理链条,降低税费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管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现将有关内容形成议案如下:
一、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014649754
注册资本金:4540494.224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昭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衡器制造;软件开发;计量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选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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