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9 18:40:33 股吧网页版
皖通高速: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关于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关联方资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004号)涉及评估机构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0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关于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关联方资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5】0004 号)涉及评估机构问询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1 月 2 日,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贵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关联方资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004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我评估机构就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就监管工作函中涉及问题二“关于标的公司估值”问询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具体回复如下:

问题二、关于标的公司估值。根据公告,本次交易以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阜周公司、泗许公司评估值分别为 28.98 亿元、18.63亿元,评估增值率分别为 62.68%、53.41%,并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作价。收益法评估过程中,预计阜周公司、泗许公司剩余收费年限的业绩均保持上涨趋势。请公司:(1)说明收益法评估过程的关键数据及假设的确认依据和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率、折现率等,并结合两个标的公司 2024 年业绩同比下滑的情况,说明预计两个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将持续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收购的估值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及公允性。请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收益法评估过程的关键数据及假设的确认依据和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率、折现率等,并结合两个标的公司2024 年业绩同比下滑的情况,说明预计两个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将持续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一)说明收益法评估过程的关键数据及假设的确认依据和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率、折现率等;

1、说明收益法评估过程的关键数据的确认依据和合理性

(1)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次评估,相关路段的未来车流量收入引用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杰咨询”)出具的《阜阳至六安高速公路阜阳至周集段车流量评估及收费收入测算报告》及《泗洪至许昌高速公路淮北段车流量评估及收费收入测算报告》关于阜周高速、泗许高速淮北段车流量评估及收入测算结果。

华杰咨询对阜周高速及泗许高速淮北段在剩余经营年限内的交通量预测评估以交通运输部 2010 年 4 月颁布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为依据,在详细分析标的高速公路影响区域历史年份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历史资料及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依据华杰咨询取得的交通调查数据和联网收费 OD 数据,参考标的高速公路影响区域内相关公路交通量观测数据,结合标的高速公路所在地区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关地区干线公路网变化情况以及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可能的干线公路网形态,预测标的高速公路未来年远景交通量。

1)阜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阜周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阜周高速通行费收入。经华杰咨询测算,阜周
高速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39年12 月26日的通行费收入合计为 80.69 亿元,2025
年-2039 年期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3.40%。各年度预测情况如下表:

表 1:阜周高速预测期通行费收入及增长率情况

年份/项目 含税收入合计(万元) 收入增长率

2024 年 11-12 月 6,441.67 -

2025 年 40,802.71 -

2026 年 42,488.40 4.13%

2027 年 44,101.42 3.80%

2028 年 45,671.11 3.56%

2029 年 47,318.60 3.61%

2030 年 49,672.51 4.97%

2031 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