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 2024-047
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向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颁发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信息中,公司住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同汇路 1 号综合大楼 A 区 4 楼”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
区同汇路 1 号综合大楼 A 区 4 楼”。公司住所信息的表述变更是由于工商登记系
统更新,公司住所的实际位置不变。
(二)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成 2,779,488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3,284,144,750 股减少至 23,281,365,262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由人民币23,284,144,750 元减少至人民币 23,281,365,262 元。
(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有关内容,结合实际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及“第六章 党委”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综上,根据公司住所、总股本、注册资本、党建相关工作要求的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中国(上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汇路1号综合大 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同汇路1号综合
楼A区4楼 大楼A区4楼
邮政编码:201308 邮政编码:201306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3,284,144,750元。 23,281,365,262元。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 检查委员会,并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中发挥领导核 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保落实。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决定公司 (本条删除)
重大问题,事先须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为 普 通 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普 通 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3,284,144,750股。 23,281,365,262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党委书记1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党委书记1人、
纪委书记 1 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1 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 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产 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产
生。 生。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届
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纪委每届任
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原则上由 1 人担任,党员总裁兼任党 长原则上由 1 人担任,党员总裁兼任党
委副书记,并设立负责党建工作的专职 委副书记,并设立负责党建工作的专职
副书记 1 名;纪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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