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港集团”)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着力提质增效。
公司锚定打造世界一流航运枢纽,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着力做强做优做大港口核心主业,构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是着力抓好项目建设,提升枢纽能力。公司在不断提升现有码头运营效率的同时,将通过新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项目(以下简称:“小洋北项目”)和改造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项目双管齐下,保持吞吐能力全球领先,并实现上海港支线与干线、内贸线与外贸线的科学配置,提升上海港的吞吐能力和中转效率。
二是着力提升服务能级,巩固区域龙头地位。公司按照“南联、北融、西拓”的战略,着力提升服务辐射腹地的能力,大力发展水水中转、海铁联运等绿色运输,为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的经贸发展打造便捷的物流通道,打造“宜水则水、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物流产品,大力推动江海联运、河海联运、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把上海港打造成为我国与全球经贸连通的重要枢纽。公司将在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已经投资布局 22 个港口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区域内沿海沿江内河港口投资布局,增设 ICT 业务网点,持续提升母港与腹地港航物流资源的协同效应,深化资本、业务合作,提升长江经济带服务能级。
三是着力做大中转业务,提升国际枢纽能力。公司将持续深化与全球班轮公
司合作,优化外高桥、洋山港区的航线布局和联动,提升中转时效,促进国际中转业务比例持续提升;抓住国家政策的机遇,大力拓展沿海捎带业务;通过加强合作,国际集拼业务实现突破。
二、强化科技赋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持续巩固科技创新领先地位,加快数字赋能,打造智慧港口。
一是打造智慧港口升级版,巩固自动化码头标杆地位。公司将加大 AI、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码头的应用,结合技术升级迭代,促进洋山四期、罗泾集装箱自动化码头智慧升级;在小洋北项目和罗泾后续自动化码头建设中采用新的自动化技术、TOS 系统,使上海港的自动化码头技术创新保持领先地位;有序推动传统码头自动化改造。
二是汇聚创新研发资源要素,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公司以国家、行业、上海市的重大研发任务为抓手,进一步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依托重大项目集中力量攻克核心技术,致力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化,为从“码头生产自动化”“港域调度智能化”“海运物流协同化”和“金融普及便利化”四个方向进一步深化智慧、绿色港口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持续推动国家科技创新 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全域多场景智能化码头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交通强国试点“更高水平自主可控自动化集装箱码头示范应用”等项目实施。
三是推进建设核心数据基础、实现数据资源全面融合、基本建成数字智慧港口和港航物流生态圈的三个阶段目标。公司将继续推进“数据+场景”双轮驱动,不断夯实上港集团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数字底座,不断促进数据资源优化并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推进更多的数据应用场景试点落地。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努力实现对投资者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一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分红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应采取积极的股利政策,每年应将当
年利润中不少于 50%的可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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