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5-004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98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96,170,452 股,已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89%,购买的最高价为 1.35 元/股、最低价为 1.1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20,385,235.9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补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补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决策程序
本次补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发来的《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100 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3.用途:仅用于在本承诺函出具日之后进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票回购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