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7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
2.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4,635,800 份
3.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人民币 12.09 元/股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向符合预
留授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4,635,8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2.0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二〇二三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二〇二三年
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1、2023-042 等)。
2024 年 3 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4〕109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
中远海能实施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6)。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处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二〇二四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二〇二四年第
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
关规定,同意以 2024 年 5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09,6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3 元/股。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4-021 等)。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向 10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2,309,600 份股票期权的注册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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