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
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
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及对象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
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
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
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
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了解和认同;
(二)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尊重资本
市场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
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建立稳定和优
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市场的长期支持。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证
券专业人士;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管理机构;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
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
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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