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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17:26:33 股吧网页版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变更代本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授权代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6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030)

变 更 代 本 公 司 在 香 港 接 受 向 其 送 达 的 法 律 程 序 文 件
及 通 知 书 的 授 权 代 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鉴於夏明丽女士从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中信里昂证券离职,董事会已於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会议上决议确认及批准委任余晓君女士自2024年11月25日起接替夏明丽女士,作为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规定下代本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授权代表。

承董事会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佑君

中国 北京
2024年11月25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佑君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及王恕慧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及张健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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