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浙江新能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就浙江新能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胜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1-11 月 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24 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
类别 (未经审计) 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采购商品、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10,500.00 5,619.70 -
接受劳务 其他关联方 500.00 - -
2024 年 1-11 月 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24 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
类别 (未经审计) 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小计 11,000.00 5,619.70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1,000.00 2,538.43 -
出售商品、 其他关联方 4,000.00 1,870.92 -
提供劳务
小计 5,000.00 4,409.35 -
通过公开招
标方式发生,
采购资产 免于按照关
(EPC 总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5,000.00 - 联交易的方
包和大型 式审议及披
项目、设备 露
等)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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