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25-00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告知函,省高速集团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3 亿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省高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截至本公告日,省高速集团持有公司 992,367,729 股 A 股股份,占公
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6.16%。
(三)省高速集团在本公告披露日前的 12 个月内没有披露增持计划。
(四)省高速集团在本公告披露日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省高速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省高速集团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省高速集团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执行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省高速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省高速集团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专项贷款,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 3 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 A 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省高速集团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省高速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省高速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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