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A 股简称:招商银行 A 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4-05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4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12月27日以远程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缪建民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会董事14名。本公司8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雷财华先生为招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雷财华先生为招商银行副行长,任期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明杰先生为招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明杰先生为招商银行副行长,任期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副行长辞任的议案》,同意钟德胜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招商银行副行长职务,辞任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钟德胜先生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其辞任副行长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本公司董事会对钟德胜先生在担任副行长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1.雷财华先生和徐明杰先生简历及相关信息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的独立意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1:雷财华先生和徐明杰先生简历及相关信息
雷财华先生,1974年9月出生,本公司行长助理,华中科技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经济师。雷先生1995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兼中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总行公司金融产品部总经理、总行战略客户部总经理、总行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本公司重庆分行行长、拓扑银行筹备组组长、本公司上海分行行长,2023年11月起任本公司行长助理。兼任本公司上海分行行长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
除上文所述外,雷先生于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位或有其他重要任职及资格。除上文所述外,雷先生与招商银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无任何关系。雷先生与招商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期,雷先生持有本公司264,400股A股,其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明杰先生,1968年9月出生,本公司行长助理,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学士,特许公认会计师。徐先生1995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总行公司金融产品部总经理助理、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行授信执行部总经理、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11月起任本公司行长助理。兼任本公司北京分行行长。
除上文所述外,徐先生于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位或有其他重要任职及资格。除上文所述外,徐先生与招商银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无任何关系。徐先生与招商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期,徐先生持有本公司200,000股A股,其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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