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7 16:38:16 股吧网页版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以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基础,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投资者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是国内直升机制造业中的主力军,2023 年度营业收入超 223 亿元,现有
核心产品既涉及民用直升机整机,又涵盖直升机零部件制造业务、航空转包生产及客户化服务、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新能源飞行器研制。2023 年,公司 4 吨级AC332 面向高原应急救援市场和搜索救援型等多项主要产品实现首飞;双发涡桨通用飞机运 12F 型机获得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颁发的型号合格证,实现了国产飞机取得欧洲航空安全局型号认可零的突破。同时,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研究院签署协议,联合研发新型电动飞行器,把握我国低空经济发展机遇期。

此外,公司积极开拓民用直升机市场,向应急救援、警用航空、政府公共服务、医疗救护等领域用户推介产品,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宁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云南凤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星空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销售合同。

2024 年,公司秉持“扶摇直上,无所不达”的产品理念,紧抓“十四五”期间航空产业发展战略机遇,奋力推进航空工业新质生产力的加速发展,全面打造现代化航空产业体系,助力新时代航空强国建设。

(一)全力完成航空装备生产经营任务

聚焦全年目标任务落实,狠抓生产能力建设和经济运行管控,紧盯重点产品,持续加强全过程管控,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构建一体统筹、精准科学的生产管理体系,完善生产管理模式,建立上下游生产协同联动机制,通过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平衡生产资源,提升全寿命、全过程、全系统、全要素管理专业化水平,有效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和项目风险管控能力,推动重点产品高质量生产和交付。

(二)加强研发创新,加速推进民机及新产品研发

本次重组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30 亿元将用于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设、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化、直升机产能提升等项目,将有效助力公司革新现有直升机生产技术手段,创建数字化、智能化新时代直升机装配技术新体系,延续公司在行业内智能制造方向与科技创新的领先优势。同时,公司将持续聚焦民用航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装备、产业、能力和管理”五大体系建设,把握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机遇期,深化民机发展,后续在新型号研发、研发人员队伍建设方面保持高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推动航空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进市场认同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合理运用现金分红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2021-2023 年度,
公司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达到 30.02%、30.00%、33.05%,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4 年,公司将加强市值管理,提振市场信心,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的前提下,统筹主业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坚持连续、稳定的分红策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在确保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多样化方式和渠道,持续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公司坚持主动型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管理与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多维度的互动关系;不断丰富推介渠道,深化开展路演与反向路演,增进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传递公司价值。

2024 年,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市场价值传递,持续优化完善公司沟通传导机制,传导公司价值。

(一)多渠道、高频率开展交流活动

公司将充分利用业绩说明会、网络直播、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回答投资者关注的相关问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