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直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飞集团”)及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集团”)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 号),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 30 亿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8,287,227 股,发行价格为 33.98 元
/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 29-00002 号),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73.4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1,734,231.3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8,265,742.12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化项目、直升机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等项目,以及补充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未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25%。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 根据募集资金净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亿元) 额调整后拟投入 实施主体
金额(亿元)
1.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1.1 新型直升机研制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2.31 2.31
哈飞集团
1.2 无人机研发及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2.28 2.28
2.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化项目
2.1 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化-景 1.49 1.49 昌飞集团
德镇维修基地建设项目
2.2 航空维修能力建设项目 1.42 1.42 哈飞集团
3.直升机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3.1 哈飞集团直升机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2.65 2.65 哈飞集团
3.2 某型机部总装智能化生产项目 2.73 2.73
3.3 复合材料桨叶智能化生产项目 1.05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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