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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