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为:实现盈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
●因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500万元到21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0163万元到18363万元,同比减少50.84%到46.30%。
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00万
元到201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2万元到952万元,同比增加0.79%到4.9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00万元到
21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0163万元到18363万元,同比减少 50.84%到46.30%。
2.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00
万元到201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2万元到952万元,同比增加0.79%到4.97%。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6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48万元。
每股收益:0.44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是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因公司上期收到了沈永和酒厂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和持有的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山电子”)49%股权转让款,按照沈永和酒厂拆迁进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规定,公司对沈永和酒厂房屋及附属物等的部分拆迁补偿款及龙山电子股权转让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收益)20466万元,该项收益占公司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的51.60%。本期公司无此类收益项目发生。
四、风险提示
本次预计业绩数据是基于财务部门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估算,并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但未经审计,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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