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7587元/股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间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 年 7 月 10日,公司披露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发布《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退出激励对象范围或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导致激励
对象由 222 人调整为 216 人,股票授予数量由 21,513,000 股调整为 19,400,000
股。
7.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4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8.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青
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事宜。
9.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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