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4-066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31,339,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回购最高价格 8.2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5.35 元/股,回购均价 6.3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09.11 万元(不含交易费)。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
金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1,339,011 股 A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股份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12 月 2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国投金融大厦 10 层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3325163
邮箱地址:600061@sdic.com.cn
4、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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