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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13:57:19 股吧网页版
控股股东被判偿还15.7亿元 营收下滑的南京高科雪上加霜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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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南京高科(600064)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持有的2.29亿股股份,因平安信托与季昌群、南京新港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冻结,该冻结始于2022年11月29日。

  近日,控股股东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南京新港及季昌群需向平安信托偿还本金13.04亿元,支付罚息2.66亿元及律师费用40万元。判决为终审,且南京新港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经营活动正常,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截至2023年末,南京新港持有南京高科34.74%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

  冻结并非孤立

  季昌群于2002年创立丰盛集团,并担任丰盛控股的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等职。2018年以30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位居胡润百富榜第89位,2019年在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上排名第962位,财富值24亿美元。

  季昌群所控制的丰盛系企业与平安信托之间存在借款关系,而南京新港为该借款提供了担保。丰盛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资金紧张、债务负担过重等问题,导致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平安信托的借款,进而牵连到担保人南京新港。当借款到期未能得到足额偿还时,平安信托依据保证合同要求季昌群和南京新港承担还款责任,从而引发此次纠纷。

  此次冻结事件并非孤立发生,在此之前,南京新港就曾因涉及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被多次司法冻结。

  2019年,南京新港为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申请的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因贷款逾期,南京新港持有的南京高科2.4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此外,2019年7月9日,因昆仑信托与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港、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京新港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被轮候冻结。2019 年,南京新港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4%。

  南京高科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一事,引发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一部分投资者认为,此次事件可能会引发控股权争夺战,对未来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充满期待。而另一部分投资者则对公司的未来表示担忧,他们担心控股股东的股份冻结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股价和投资价值。

  12月11日,南京高科收于7.97元,下跌0.07元,跌幅为 0.87%。

  南京高科的困局

  南京高科的发展历程是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的一个缩影。

  1992年,南京高科的前身南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股份有限总公司成立,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南京新港”;1998年,通过配股融资更名为“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南京高科”;2013年,再次更名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此后,南京高科在发展过程中还进行了一系列的业务拓展。

  业绩方面,南京高科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7亿元,同比下降67.85%;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14亿元,同比下降64.25%。据南京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其营收具体构成主要分为四大板块。其中,房地产开发销售占比42.61%,市政基础设施承建占比41.09%,园区管理与服务占比16.1%,此外股权投资业务虽未明确具体营收占比,但也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

  其中,地产业务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表现惨淡。从销售数据来看,2024年7 - 9月,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0.1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 47.06%,实现权益合同销售面积0.1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61.29%;实现合同销售金额7488.68万元,同比减少36.81%,实现权益合同销售金额5023.58万元,同比减少52.73%。1 - 9月,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0.4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8.23%,实现权益合同销售面积0.3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8.51%;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98亿元,同比减少89.32%,实现权益合同销售金额1.39亿元,同比减少91.39%。销售额的大幅下滑表明市场需求减少,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去化压力增大。

  净利润方面,南京高科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了8.16亿元,同比增长59.33%;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8.38亿元,同比增长10.08%。净利润虽然不错,但几乎全部都是投资收益贡献,南京高科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高达17.2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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