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1 19:29:30 股吧网页版
冠城新材独立董事因违规买卖股票遭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K图 600067_0

  财中社11月21日电冠城新材(600067)发布关于独立董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独立董事胡超在2024年7月2日至10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合计买入3万股,卖出1万股,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胡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要求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改进和学习情况的书面报告。

  公司此前已于2024年7月22日和10月31日分别发布公告,说明胡超的违规买卖情况。胡超对此表示高度重视,并承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管理个人股票账户,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此外,公司董事会已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强调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要求其加强学习,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冠城新材实现收入62.97亿元,归母净利润-7228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