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0 15:52:57 股吧网页版
中船科技:中船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53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7 月 26 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风光电场产品股权
的预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技公司”)和中船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为”)以不低于评估值的首次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即公司部分在运营风光电场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7日、2024年 8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6、037、042)。
2024 年 8 月 21 日,北京科技公司、新疆海为分别以不低于评估值的首次挂
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中船润泽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沽源新能源”)65%股权、哈密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新能源”)100%股权、吉木乃县海为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木乃海为风电”)100%股权、尉犁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尉犁海为新能源”)100%股权、乌鲁木齐市海为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海为风电”)100%股权。其余风光电场产品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挂牌转让。

二、进展情况

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始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止,上述已挂牌的部分股权信息
披露公告期满。沽源新能源 65%股权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冀北新能源”);哈密新能源 100%股权、吉木乃海为风电 100%股权、尉犁海为新能源 100%股权、乌鲁木齐海为风电 100%股权征集到同一名意向受让方华电新能新疆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哈密新能源”)。

经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确认,华电冀北新能源、华电哈密新能源均符合受让条件。沽源新能源6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5,345,758.49元、哈密新能源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96,822,100.00 元、吉木乃海为风电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67,560,600.00 元、尉犁海为新能源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5,530,200.00 元、乌鲁木齐海为风电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151,855,500.00 元。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1. 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电冀北新能源成立于 2009 年 06 月 19 日,注册资本:214,937.65 万元,
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长城西大街 1 号通泰世纪金座 1 号楼 8 层 06,法定代表
人:鲁召。经营范围: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风电、太阳能、光伏电场的运行及维护;风电、太阳能、光伏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提供电力项目咨询服务;电力生产相关材料的销售;热力项目的开发、建设;热力的生产、销售;储能系统、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2. 华电新能新疆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电哈密新能源成立于 2014 年 02 月 25 日,注册资本:47,762.48 万元,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东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宇。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发电、水电、垃圾发电、分布式热电联产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项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项目的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新能源应用技术的开发和咨询;新能源项目物资、设备的采购。
北京科技公司、新疆海为将分别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手续,公司将在上述交易完毕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