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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5:31:39 股吧网页版
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石河子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91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石河子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石河子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以实物资产出资,出资金额6,267.81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存在目标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因素变化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投资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标的企业为石河子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投公司”或“目标公司”),该公司定位为从事文化旅游项目投融资和旅游资源及相关产业开发运营,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八师国资委”)下属国有控股公司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城投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八师国资委持有 68.48%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 23.91%股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7.61%股权,八师国资委通过控股城投集团间接控制文旅投公司。

原八一制糖厂是新疆地区社会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城市居民、产业工人长存的回忆,其建筑在新疆乃至西部传统工业发展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其厂房建筑和工业设备具有较突出的历史意义。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公布兵团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新兵发〔2017〕41 号),位于石河子市西工业区原八一制糖厂部分建
筑被列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依据八师石河子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第二批),原八一制糖厂部分建筑被列为历史建筑。在政府主导及推动下,目标公司推出并实施“八一糖厂工业旧址文创街区基础设施项目”,决定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资金,扩大经营规模。鉴于公司拥有位于石河子市西工业区原八一制糖厂的五宗 19.52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为 3.58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资产的所有权,其中面积为 25,597.04 平方米的房产被列为上述文物保护单位、面积为 459.05 平方米的房产被列为上述历史建筑,该资产目前为公司闲置资产,部分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不存在被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愿意以上述原八一制糖厂资产向目标公司增资。经八师国资委同意,由公司、城投集团共同对目标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其中,公司以上述原八一制糖厂资产向目标公司增资,城投集团以现金、股权或实物向目标公司增资,实现各方合作共赢。

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各方确定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
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已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系统备案的京百汇评报字[2024]第 A-102 号《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增资扩股涉及的石河子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819.19 万元。

公司拟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中有部分房产为 2024 年 9 月新取得的财产,各方同意
对公司拟出资的实物资产分两批进行评估,原有的实物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部分新取得房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根据公司委托的已在中国证
监会备案的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系统备案的京百汇评报字[2024]第 A-101-1 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实物出资涉及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及京百汇评报字[2024]第 A-101-2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实物出资涉及的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各方确定公司实物资产价值为 6,267.81 万元。

1. 经采用成本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京百汇评报字[2024]第 A-101-1 号
评估报告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帐面价值 4,879.06 万元,评估价值 5,936.9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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