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及相关负责人因违规被陕西证监局处罚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3日电根据陕西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日发布的公告,金花股份(600080)及其董事长邢雅江、总经理兼代财务总监韩卓军、董事会秘书孙明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处罚。该局决定对金花企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三位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具体违规情形包括:首先,在2023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金花股份未能准确披露财务信息,导致2023年半年报少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9万元,三季报少记损失1054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其次,公司在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存在通过预付第三方款项的方式占用关联方资金,累计金额达5200万元。此外,金花股份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规范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股票交易,违反了相关监管要求。
公告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强调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的各项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如对处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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