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15 16:57:10 股吧网页版
600091: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6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退市明科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15个交
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关于终止上市后办理公司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相关手续及具体安排等相关事项,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份确权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整理期结束暨摘牌后续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证券简称:退市明科(原*ST明科)

(三)证券代码:600091

(四)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 年 5 月 17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财务会

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了 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
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771.59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4.17 万元,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194.15 万元。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4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等规定,自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你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10%。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你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你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四、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
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22 年 6 月 21 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

五、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
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的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已聘请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主办券商,并委托其办理公司股份确权和挂牌转让等相关业务。双方已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