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组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物资产及货币资金出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合资组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推进实施能源系统整合。公司本次拟出资实物资产为公司所属冶炼分公司66号变电站资产(评估值1,097.01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承建的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中的 110 千伏变电站资产(工程概算暂估值13,027.71万元),同时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2,146.17万元,上述实物资产及货币资金出资合计 16,270.89 万元。新公司注册资本325,417.79 万元,其中:包钢(集团)公司持股比例 48.98%,为新公司控股股东,包钢股份持股比例 46.02%,公司持股比例 5%。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形,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涉及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公司现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能源类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转为与新公司发生。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整体风险可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双碳”目标要求,推进公司电、水等能源资源专业化整合,优化能源布局,提升能源资源特别是绿色能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系统降低公司能源成本,推动“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档升级,践行 ESG 发展理念和履责绩效,提升公司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质效,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提供助力,按照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能源系统整合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公司拟以实物资产及货币资金出资与包钢(集团)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合资组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推进实施能源系统整合。
公司本次拟出资实物资产为公司所属冶炼分公司66号变电站资产(评估值 1,097.01 万元)、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华美公司承建的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中的 110 千伏变电站资产(该项资产现处于在建状态,根据工程概算暂估值为 13,027.71 万元),同时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 2,146.17 万元,上述实物资产及货币资金出资合计16,270.89 万元。新公司注册资本 325,417.79 万元,其中:包钢(集团)公司持股比例 48.98%,为新公司控股股东,包钢股份持股比例46.02%,公司持股比例 5%。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一)包钢(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392559E
注册资本:1,642,697.711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孟繁英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成立时间:1998 年 6 月 3 日
经营范围: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冶金、旅游业行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矿石、石灰石采选;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水泥生产(仅分支机构);钢铁产品、稀土产品、白灰产品销售;群众文化活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除外)、普通货运;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无损检测;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售电业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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