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目录
1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
2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43 关于选举赵一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一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 2023 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财务审计机构,根据谈判结果,经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招标结果有效期限为 5 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可不再进行公开招标,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按照上述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结合大华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供年度报告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服务。费用共计 105 万元(含税),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二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 2023 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谈判结果,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招标结果有效期限为 5 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可不再进行公开招标,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按照上述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结合大华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共计 30 万元(含税),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三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赵一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鉴于公司董事杨华君先生因工作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等公司所有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行,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相关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推选赵一桦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现将其简历报告如下:
赵一桦,女,1986 年出生,法学硕士,现任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重发资产公司”)业务一部投资业务岗。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
中国核工业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务岗;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合规岗,法律事务部、资产管理
及法律事务部法务岗;2020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资产法务部、资产保全部团队经理。
截至目前,赵一桦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重发资产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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