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 2024-09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钢再生资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西钢再生资源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等由公司承继。
本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无需支付对价,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被合并方西钢再生资源为西宁特钢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压缩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
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西钢再生资源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
吸收合并完成后,西钢再生资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西钢再生资源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无需支付对价,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MA758YBX0N
3、法定代表人:张伯影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 年 09 月 30 日
6、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7、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 52 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耐火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橡胶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生产线管理服务;洗染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打字复印;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消防器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服装服饰批发;化妆品批发;鞋帽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灯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信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门窗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
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石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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