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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7 月 23 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资本”)签署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上市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发行对象):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份
2.1 甲方拟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超过 52,895,078 股(含本数)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如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但依然保持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 30%。
2.2 乙方拟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量
3.1 认购价格
3.1.1 双方同意,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87 元/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定价原则为本次发行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甲方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除息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除权事项的,则对除息除权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且不低于截至定价基准日甲方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若甲方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事项的,则对每股净资产值作相应调整)。
3.1.2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3.1.3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双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3.2 认购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3 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3.3.1 乙方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即认购数量不超过 52,895,078 股
(含本数 ), 认购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认购金额不超过416,284,263.86 元人民币。
3.3.2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3.3 若适用法律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双方应根据最新法律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协商确定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3.4 鉴于甲方本次发行的方案尚须经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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